(取得北京积分落户资格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今天,北京积分落户公示名单公布,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名单将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获得积分落户资格后,需要办理一些手续。明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2019年5月份启动。
市发改委表示北京积分落户要求诚信申报,积分落户公示名单将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北京常住户口。如对名单上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传真:,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落户资格。
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办理北京常住户口。
那么,经公示获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市发改委表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北京常住户口时,需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特别提醒注意的是,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请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书面证明,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北京常住户口。
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应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积分落户每年申报一次。明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2019年5月份启动,相关工作安排届时请大家关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的通知公告。
今年未取得落户资格,明年继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四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继续申报。申请人只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需要变更的内容,其他无变化信息不用重新填报,系统将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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