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客户端大连4月22日电(记者崔师豪)为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助力大连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连市于21日召开了贯彻落实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工作部署会议,解读了《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大政发〔2020〕5号)(以下简称《规定》),并对各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据介绍,《规定》主要围绕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性审批落户和综合积分落户三个方面,对大连市户籍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规定》指出,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以学历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对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以职称评定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金普新区和北部地区落户限制;以在大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放开年轻子女投靠本市户籍父母落户限制;放开“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应当同时办理,随迁人员有工作的应当先办理工作调动”落户限制。
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人口结构办教导员张锐说:“《规定》中提到了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专门指的就是各类人才。只要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便在大连没有工作、没有房产、没有社保,也可以直接落户在大连市内任意一个派出所的集体户口里面。”
在人才落户政策中,新增“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中级工落户条款”。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新增“新生代农民工”“兵役情况”,以及护理、公交驾驶、消防、殡葬服务、民办教育、保安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积分指标项。同时放宽税收贡献者落户条件,鼓励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积极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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