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形式”办理上海落户注意事项(一文搞懂))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可以说被派遣的员工只是用工单位“租来的”,并非属于自己真正员工。在上海一些外企,高校,医院等用人单位里,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是极为常见的。但是这种形式的员工办理上海落户却有诸多限制。
首先,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应届生落户等通道原则上都不接受这种性质的员工申办落户。其中人才引进落户,在本市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因编制原因实行人才派遣的,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报备后,方可由实际用工的事业单位提出人才引进申请。
所以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几乎仅有居转户一条道可走,但仍有限制条件,并非都能申办。
第一条限制。派遣机构必须具有上海人社局批准备案的派遣资质。且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与实际用工单位有正式的派遣协议。
第二条限制。派遣机构和实际用工单位必须均为上海注册,上海交税的企业。也就是说,无论是外地派遣到上海工作的人,还是上海派遣到外地工作的人,只要在派遣协议里体现,就都不能申请落户。这种规定是保证落户申请人是在上海稳定的工作状态,能持续为上海做出贡献。另外,实际用工单位如果是上海分支机构,必须在上海申报营业税,否则也不行。
第三条限制。社保和个税必须均由劳动合同单位即派遣机构所缴纳。常见的是社保在派遣机构缴纳,个税由实际用工单位申报,这种就不能申办落户。上海落户要求,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申报单位,三者均为同一家单位。
最后,落户申请须由派遣机构来为员工申办。因为只有社保缴纳单位才能有资格为员工申办落户。
这种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办理落户确实不太容易,连派遣机构自己非外派的员工落户都会更难一些,会特别重点的审核。至于那些非正规的劳务派遣,比如有些单位只是把社保委托第三方代缴,或者人事外包,都是无法申办落户的。
劳务派遣形式的员工最常见的落户障碍有两点:一是社保和个税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即分开缴纳,这是上海落户所不认的。第二点是社保基数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压缩,没有按实际收入缴纳,这也是上海落户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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