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放宽,不再要求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
2020年11月13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留学生落户新政)。
新政放宽了留学生落户的限制,其中最明显的一条就是“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新政之前要求留学人员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并在上海缴纳社保和个税。之前回国人员因为第一份工作选择了外地,因此失去了留学落户上海的资格。
现在对这一条放宽了要求,不再要求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而是只要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工作即可。
留学生落户上海,还有其他要求:
1、累计待业时间不能超过2年;
2、累计在外学习时间要求(本科不少于2年,硕士不少于半年);
3、社保个税要求:
国外博士学位:6个月1倍社保;
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硕士:6个月1倍社保;
国外高水平学校学士学位:6个月1倍社保;
国外非高水平学校学士学位:1年1.5倍社保;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硕士:1年1.5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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