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出国的留学党,你的档案要这样办)
在国内上大学的同学可能不太了解档案这回事,毕竟只要你去大学读书,你的个人档案会有就读的高中直接寄送到大学,大部分的学生都没直接接触到个人档案,所以没特别关注档案这一回事儿。
但是留学生一定要注意了!留学生不像在国内上大学的学生一样,有国内大学接受档案,所以在出国前一定要办理好存档的事儿。
留学生存档怎么办理?准备出国的同学一定要仔细看看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留学生存档攻略。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已在国(境)外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均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我处不予受理。
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需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盖有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和住址信息的页面)及本人页(如系集体户口无法提供首页,须上传户籍证明);
3、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
4、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
提示:
(1)持电子签证入境的留学人员,请上传电子签证信,如:赴澳大利亚留学电子准签信;
(2)如签证已过期,除上传过期的学生签证外,还须上传有效期内的“长期居留卡”等最新有效签证材料。
5、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上传中文翻译件,个人翻译无效);
提示:
(1)“录取通知书”应包含攻读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请确认您的“录取通知书”上有攻读学位信息再做翻译,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2)如录取通知书(OFFER)中无明确学习起止时间及攻读学位信息,请提供补充材料,如:赴美国留学,请上传I-20;赴澳大利亚留学,请上传COE;赴韩国留学,请上传韩英文对照的表格“标准入学合格书”等;
6、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上传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上传:
(1)包含有效期的国(境)外院校“学生证”;
(2)如果“学生证”或“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上传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提示:如果是非英语类“在读证明”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请确认您的“在读证明”上有攻读学位信息再做翻译,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7、国内高中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需上传“高中毕业证书(盖章页)”。
存档需要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首页,点击“留学存档”,网址:
办理流程
1、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不是必须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您可以选择存放在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另外在出国留学期间档案和户口最好在同一地,以便今后回国办理各项手续。
2、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有何区别?对今后回国办理其它手续是否有影响?
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且对今后您学成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手续均无任何影响。
3、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是这样吗?
不是的。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后选择回国就业,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其中,要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这项手续与“应届生”身份的说法无关联。就业单位是否按“应届生”身份接收留学人员,与就业单位聘用要求有关,与档案存放何处无关。
4、我是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即将出国留学,档案能从学校直接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不能。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亦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人员范畴,毕业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的转移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高校的要求转至原户籍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保管。档案存入户籍地之后,您如果想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可按网站上的要求及办理流程,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档案存入手续。
5、个人能保管自己的档案吗?如果出国留学时档案一直在个人手中保管,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将档案存入吗?
个人不能保管档案。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现人社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档案在个人手中不能直接将档案存入我处。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请及时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档案存入户籍地之后,如果您仍在国(境)外攻读学位尚未结束课程,且想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可按网站上的要求及办理流程,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档案存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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