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又放宽!5个城区积分、落户等政策“权”放开!)
重磅!3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里提出了对5个新城加快建设的发展意见,5个新城包括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
其中针对加快吸引各类人才向5大新城集聚,推出了优化新城人才落户和居住证政策!主要加大新城对紧缺急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
1.优化新城重点产业人才引进:
对新城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优先推荐纳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
2.优化特定人才“居转户”:
对在新城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城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经新城所在区推荐后,“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
重点提炼: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居转户年限7年缩短为5年:
1.新城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
2.工作满一定年限
3.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城工作2年以上
4.经新城所在区推荐
3.优化应届毕业生落户积分:
对新城范围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打分加3分。
4.对持《上海居住证》人才予以专项左边加分右边:
对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新城工作并居住的,予以专项左边加分右边。
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分,最高分值为20分
政策原文:
着力培养引进技能人才
(1)在全市人才培养计划中,对新城重点产业的人才予以优先支持。优先推荐新城中的科研型企事业单位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在“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资助中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新城行业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2)对新城紧缺急需的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探索经由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后,纳入技能人才引进范围。
加大对新城社会事业人才导入的支持力度
(1)加大对新城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利用事业编制引进人才的支持力度。研究新城社会事业人才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加大正高级教师向新城学校流动力度。新城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享受乡村教师待遇。指导新城所在区对新城范围内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予以适当倾斜。
提升新城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
1.赋予新城所在区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推荐权。
2.新城重点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新城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政策原文:
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际学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新城工作、创新创业。
支持在新城设立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对拥有重大创新技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入股方式在新城注册企业的,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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