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积分转户口最新政策解读)
上海市积分转户口只需满足这几个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可以落户啦!请大家注意,下面上海知英教育将为你介绍上海市积分转户口的问题。
一、如何获得上海市居住证?
1.在上海市合法并且稳定的房屋住所居住6个月及以上
需要你签订正规的房屋出租合同,并在所在委员会报备身份证等信息。单位提供住宿的需要提供证明。
2.社保缴满六6个月
与正规单位签订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缴纳社保。
3.上海市积分累计满120分
上海市积分120不难达到,本科学士学位加上年龄分即可达到,职业等级评定加上学历更是能轻松过线。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可以落户,算算你有多少分?
积分累计达到120分则可申请上海市居住证,拥有居住证可享受上海市市民的大多政策,其子女可直接在上海参加高考,详情参考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上海市居住证如果满7年,社保累计满七年,依法纳税并职称达标无违纪的情况下,可排队转入上海户口。(若是高级职称或1级以上职业资格则立即进排队系统。)
二、上海市积分转户口办法及所达到的条件标准
如何办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取并认真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持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居住证的持有者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已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与专业相关的技术类型职务、职业资格的证明材料及相关企业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的或愿意接纳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公房凭证;
(七)按照要求的相关机关部门所需持证人提供的其他必备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于满足上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条件要求的,将会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
持证人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以及本市公安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有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注意:
1.持证人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不符条件的可分局目前的投靠落户政策来办理。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在年均办理落户数方面,本市对持证人申办上海市积分转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相关条件的持证人可按规定顺序排队办理。如果超过当年控制数量总额的,则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具体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在本市按照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内容明确规定的不法行为、治安管理办法处罚以上的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社会行为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欢迎欲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转户口(的各位人士前来咨询,提早准备、将一些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的小问题扼杀在摇篮里。
上海知英教育有着多年的成人学历、职称、积分、落户指导等相关信息咨询经验,欢迎大家免费咨询我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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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政策解读
根据2013年5月28日颁布的《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及2015年8月颁布的《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享有以下权益。
①子女可参照上海户籍子女统筹进入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可同上海户籍子女参加中高考。
②自己及子女可同上海户籍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③可有条件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可参加许可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办理。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
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应不低于上
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注: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左边加分右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注: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
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费基数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注: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注: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调整已经尘埃落定,总的来说,此次调整证明了我们一直强调的一个原则:政策调整具有其延续性、合理性。
这次调整向很多当初担心政策而犹豫不决并继续拖延、观望的家长证明了:当初所有的准备,如果你做了,全都有效!如果当初你做了我们建议的准备,按照这个时间节点,你的基础指标肯定可以达到积分标准!
2014广州积分入户最新政策解读
2014年8月1日,广州市2014年积分制入户工作根据全新的方案开启大幕。在网上搜罗了一些关于解读新政策的新闻,供各位参考哦!
以下是分条政策+解读的形式哦!
★第一条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十城区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参加积分入户。解读:
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取消了年龄、房产、捐款、社保等左边加分右边项目,规定申请者在广州参保满4年、积分满60分可获申请资格。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将积分入户计划统一纳入全市人口计划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工作,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的审核。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具体负责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和复审、上报等工作。
市公安机关负责复核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
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协同做好积分制入户工作。
★第四条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解读:
变化
1、申请者资格:需在广州缴满4年社保
本次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设立了最基本的“门槛”: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通过5大类6项积分指标进行“左边加分右边”,广州积分入户申请人只要达到明确规定的积分(60分)后,即可获得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资格。变化
2、对申请人年龄上限做出明确规定:45岁以上者与积分入户无缘原旧的积分入户政策中,要求积分入户申请者最高年龄不超过55岁。而新的《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中则明确要求:申请人最高年龄不超过45岁。变化
3、人才引进加入“高技能”人才项
关于《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主要是在与《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对其中有关人才引进(迁入)类的入户规定作进一步细化,提出20条具体规定,涵盖申办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将高层次人才的范围由原来的3项,扩展到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8项20余类,同时对重点产业人才给予重点保障,充分体现加强高端人才引进、服务经济的特点。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市政府确定的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本办法设5项积分指标(见附件),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解读:
变化
4、左边加分右边项目:15项指标减少为6项,取消捐款、房产等左边加分右边
本次广州积分入户新政中,将原有12大类15项指标大幅简化,设定8项基本条件和5大类6项积分指标。
在左边加分右边方面,仅保留了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五大类指标。原来的年龄、房产、社保、表彰、导向等左边加分右边项目均被取消,而此前备受争议的捐款左边加分右边项目在本次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中也被取消,“社会服务”项目仅保留了献血和志愿者服务的左边加分右边。同时部分项目分值发生了变化,如文化程度本科分值由原来的80分降为60分。附:分值计算、文化程度:本科(60分);大专或高职(40分);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左边加分右边。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2、技术能力:中级职称(6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40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左边加分右边。
3、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20分)以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为准。
4、社会服务: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或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以上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微小二”特别Tips:社会服务中取消了捐款左边加分右边,仅保留献血和志愿服务。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多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是主流啊~~据新政规定,申请人近5个内的义工服务经历可纳入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广州义工联提醒,市民参与义工服务需与服务机构或团体确认并记录详细的义工服务信息。如对义工时数认定有疑问,请致电020-。
5、纳税:申请当年的上三个纳税,在广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净入库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或以上(20分)一个纳税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六条我市对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积分入户指标总量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解读:
变化
5、入户指标:不再每年3000固定指标,指标将实行动态安排
在广州积分入户旧政策中,广州市积分入户实行固定指标,即每年3000个指标。但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规定,广州市积分入户指标将实行总量控制,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目前每年的积分入户指标为3000人,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实施后,这个数字肯定不会减少,但具体的指标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才能决定。此外,广州积分入户旧政策中每年两批的入户批次,调整为每年一次。
★第七条申请人应首先登陆广州市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进行确认,然后到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解读:
变化
6、申办流程:无犯罪记录无需“自证”“能减少的尽量减少”
今后将实施“入户申请和受理信息化”制度,从今年起广州积分入户已经实施了网上申请和受理的政策,随着“智慧社保”系统的进一步建成,今后,属于广州市范围内的社保缴费、职称评定、技能证书等信息均可通过积分入户申请网站进行认证,无需申请者自己到职能部门打印证明材料。目前只能实现广州市内的信息联网,申请者在外地取得的职称或技能证书,仍需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此外,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者往年需缴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从明年起,公安部门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后即可证明申请者的“清白”,无需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者在广州以及户籍所在地两处申请。
而广州积分入户申请门槛中的“计生证明”其实也可以通过联网的方式进行查询,目前广州市的计生网络已经可查询到广东省内以及国内大中城市户籍人口的计
生信息,一些较偏远地区的计生信息没有联网的话,申请者还是需要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第八条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申请人所报送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核结果。
第九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和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拟给予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解读:
变化
7、竞争排名:以累计缴纳社保时间先后排序
根据广州积分入户新政规定,积满了60分后,广州积分入户申请人即可获得申请资格。广州积分入户申请人拼的不再单纯是积分,而是社保缴费年限。考虑到积分制入户政策的初衷,是旨在为长期在广州市有稳定工作但学历、技能水平尚未达到迁入管理规定所设定条件的人员入户打开一个通道,故将入户排序原则进行了调整,将原来以分数高低排序,改为达到规定分数后,以累计缴纳社保时间先后排序。针对“累计缴纳社保时间先后排序”的方式,接下来市人社局还会出台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条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后,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发放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复核有疑义的,暂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同时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解读:
变化
8、子女入户模式:“挂靠”改为“随迁”节省50个工作日时间
根据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通过积分制入户广州的人员,将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这将大大缩短配偶及子女的入户时间。
★第十三条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合法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政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的住所。
本办法对申请人相关的时限要求,除有特别说明之外,均计算至申请之日;所称的,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市发展改革部门应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十六条从化、增城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政策。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有关政策左边法律右边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政策+解读已全部放送完毕,是否还对申请人群以及条件有疑问,下面再附送相关内容。
附件:
一、适用申请人群
已在广州市就业的农民工以及非本市十城区的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即所有非广州十城区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未有违法犯罪记录
3、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增城、从化市户籍人员除外)
4、在广州市正常缴纳社保并达到4年(包含)以上
5、与注册地在广州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期或以上劳动合同
6、办理了就业登记或用工备案
7、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8、总积分达到60分
9、年龄20-45岁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以及《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即累计满84个月。)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即累计满84个月。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总量调控)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照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办理。
第十四条(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2016落户新政【普遍性问题大盘点】,第二期申请必须要知道!
2016-05-24科美教育天津科美教育2016第一期落户申请已结束,根据实际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做了盘点,以下问题是今年广大申请人涉及最多的问题,具体如下:
1.问:2016年第二期申报积分何时开始?
答:2016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按计划将于7月开始。
2.问:如何确定积分排名先后?
答:首先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申请人积分进行排名。出现分数相同的,以在本市居住证登记或暂住登记的时间早者为先,依然相同的,以社会保险积分高者为先。
3.问:技工学校学历可以左边加分右边吗?
答:申请人是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无误的,按照大专学历确定积分。
4.问:积分落户对于“住房”左边加分右边有何规定?
答: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均可左边加分右边。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天津市不动产权证。
5.问:哪些房屋不能左边加分右边?
答:集体土地上的住房(即小产权房)以及在查封、异议登记、限制转让期间等限制产权的住房不能左边加分右边。
6.问:房本是配偶的名字,申请人可以左边加分右边吗?
答:房屋为婚前财产者,必须有申请人的名字,若无名字需要区房管局加名字(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加名字),婚后财产则默认为属于申请人夫妇所有,不用加名字。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以房屋购买合同签订日期及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准。
7.问:外地的国家职业资格左边加分右边吗,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左边加分右边?答: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通过的,直接予以确认;
由中央部委、行业协会等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坐落我市辖区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考核通过,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履行备案手续的,予以确认;
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其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予以认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复核,成绩合格的予以确认;
由其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其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予以认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复核,成绩合格的予以确认(省市间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除外)。
8.问:已取消的国家职业资格包括哪些?
答:
1、质量
2、国际商务
3、企业左边法律右边顾问
4、注册税务师
5、房地产经纪人
6、土地登记代理人
7、注册资产评估师
8、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
9、糖果工艺师
10、珠心算教练师
11、商品储运员
12、咖啡师
13、厨政管理师
14、冲印师
15、美甲师。
9.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积分的时间结点如何确定?答:上半年申请的,证书、证明的颁证、发放时间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上半年予以计算积分;下半年申请的,证书、证明的颁证、发放时间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下半年予以计算积分。
10.问:职业(工种)需求程度如何确定?
答: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职业(工种)名称,与现行天津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相比较,二者名称一致的,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计算积分。
职业(工种)需求程度项目的积分,以提交积分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需求程度目录为准,如当期未公布需求程度目录的,以上公布的目录为准。
11.问:申请人2008年以前在开发区有缴费记录的,该如何认定?答:申请人2008年以前在开发区有缴费记录的,需到开发区社险中心开具社保认定表。
12.问:个人缴费窗口参保缴费计入积分吗?答:个人缴费窗口参保缴费的年限及积分不予计算。
13.问:配偶缴纳社保计入积分有何要求?
答: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的分值计算积分。
14.问:补缴社会保险费计算积分的人员,年龄的时间节点及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节点如何确定?
答:积分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计算积分;但是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除外。“35周岁以下”的计算时点为:上半年申请的为上一年的12月31日,下半年申请的为当年6月30日。颁发“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计算时点为:上半年申请的为上一年的12月31日,下半年申请的为当年6月30日。
15.问: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不一致,会影响申请吗?答: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16.问:“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积分?
答: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随单位正常汇缴缴存月数,每缴存满12个月积2分;对于累计剩余月份积分,按月核定积分后进行累加。每月积分0.167分,总积分保留两位小数。
17.问:申请住房公积金积分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有哪些要求?答:申请人在上半年申请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应缴至上一年12月份及以后;下半年申请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应交至当年6月份及以后。
18.问:在市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成立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积分?答:申请人向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银行(市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成立前住房公积金由建设银行代办)申请查询打印缴存证明(缴存证明需加盖建设银行印章),申请人将缴存证明提交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核无误的核定积分。
19.问:完税证明如何开具,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左边加分右边?答:完税证明凭身份证到各区县地税局打印。连续六年完税证明、近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10万元完税证明,截止期限为:上半年截止上12月,下半年截止本6月
20.问:生育二胎,可以申请天津积分落户吗?
答:可以,目前天津已全面放开二胎,现有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才需要提供其合法生育或收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1.问:什么情况计划生育不予审核通过?
答: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并经其户籍地反馈情况属实的,予以审核通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核通过:
1、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为政策外生育的;
2、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为非法收养的;
3、处于政策外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怀孕期间的;
4、其他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5、当事人拒不配合、多次劝说无效,致使核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22.问:申请人去哪里开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答:办理单位: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电话:;地址:津沧高速公路津静收费站南侧;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1点半至4点;
23.问:开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申请人(能够提供五年及以上社保或在津就学时间+缴纳社保时间达到五年及以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
在津居住不满五年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4.问:每人有几次测评、预约机会,需要注意什么?
答:自2016年第一期开始,预约系统将会限制每位申请人在每期的测评及预约次数,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珍惜预约机会;预约新增积分自测模块,自测超过140分才可以预约;每期每人可预约两次,每次预约可测评两次,即每人每期最多测评四次;若申请人测评完毕后,发现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修改,当修改到涉及积分项的个人信息(如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落户地、退役军人等)时则需要重新测评,系统将会记录已使用一次测评机会;如果使用两次测评机会后,系统将会记录已使用一次预约机会;预约成功后个人信息将不可修改;
25.取得落户资格的积分申请人后续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积分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办理落户手续后,应当依法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人力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协查机制,对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参保缴费及其他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26.问:5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如何提供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答:用人单位登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选择“统计查询”项下的“查询申报明细”项目。
截图并打印一份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申报明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时间节点以申报月份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截图的申报明细只选择证书号码、姓名、申报月份、申报起始日期、收入额五项内容,其他项目略去。
27.问: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到什么时候?
答:目前出台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都是到2020年12月31日废止,五年之内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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