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你知道吗)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提到:到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目前上海常住人口规模约2400多万人。也就是说,上海人口规模增长空间很小。落户上海,到底有哪些途径可供选择呢?从审批渠道可以分为四大类,一起来看看吧
经教委审批的落户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这种落户方式是为非上海户籍的上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制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进行评分。
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2019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项政策只针对应届毕业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错过了就不能再申请了。
注意:符合条件的“对象”千万不要错过!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是否与单位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其次清楚单位在解决户口问题上的明确态度,搞清楚单位隶属、落户流程等。
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注意:“人才引进落户”门槛一般比居转常更高,而且近年来越来越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突显直接落户政策服务重点领域的导向作用,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
五类科创人才可直接落户
1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留学生落户
凡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来沪工作或创业,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保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可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提交落户申请。根据《细则》“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居转常
根据《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一般情况下,在沪就业,持有居住证及缴纳社保年限累计满7年,且符合依法纳税、中级职称(或2倍缴保基数)等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办常住户口。
其中符合激励条件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需注意,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不等同于取消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本市现行的人才引进各梯度政策(含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均将符合计划生育作为条件之一。
公务员调入落户
办理公务员调入落户,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表》等能够证明申请人公务员身份的材料、本市人社部门出具的调令等。
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
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需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还需提供《申报户口证》。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在站期间,家属不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可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并留沪工作后,在市公安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夫妻两地分居、老人身边无子女落户
在外省市工作、户籍在外地的职工因夫妻分居两地、老人身边无子女等原因申请将户口转移进沪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申请条件包括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并符合规定条件,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等。
外省市职工要求进本市工作的,应先向当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人社部门发联系函至报入本市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婚报在沪配偶处;未婚、丧偶、离婚报在沪父母处)联系;本市区(县)人社部门接到外省市人社部门的联系函后,由申请人向区(县)人社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外省市职工(家属)转沪
职工转移的对象、范围和条件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职工必须是非农业户口,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与外地所在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
外省市职工(家属)转沪包括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转移(夫妻两地分居原则上按职工家庭生活基础(指配偶和子女)是否在沪为依据)、“特困”职工的转移。(“特困”是指职工在沪家庭中老人有特殊困难。)和其他职工的转移。
军队干部配偶随调进沪
上海对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转移进沪有规定,如对驻沪部队中的飞行员、潜艇干部、从事舰艇工作满十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因战因公牺牲致残(六级以上)军队干部的随军随调配偶实行指令性安置,对在科研、教学领域或在部队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军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实行有计划安置。
经民政局审批的落户
双退军人落户
指的是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户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随迁家属、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随迁家属户口、军队复员干部随迁家属户口等。
经公安局批准的落户
夫妻投靠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子女投靠
指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落户等。
老人投靠
指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等。
注意:
投靠类尽管对本人学历等条件未必有规定,但必须是有一方是上海户籍。而落户上海户籍的最大优势之一是解决小孩的上学等问题,但这对于父亲或母亲已有上海户籍的孩子来说,本来就不成问题。
具体可登入“上海公安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投靠类型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或请您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根据菜单内容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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